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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警惕非法“代理维权”活动危害

   来源:深圳银保监局   日期:2022-03-24 13:52:45
导读:因深圳市疫情出现反复,部分地区采取相应疫情管控措施。部分消费者可能出现短期收入下降,在贷款偿还方面存在压力,深圳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如遇相关困难,应当通过合理的方式和渠道与银行协商解决,切勿轻

因深圳市疫情出现反复,部分地区采取相应疫情管控措施。部分消费者可能出现短期收入下降,在贷款偿还方面存在压力,深圳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如遇相关困难,应当通过合理的方式和渠道与银行协商解决,切勿轻信非法代理维权组织“解决债务”“修复征信”等错误宣传。

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也可能被非法代理机构纳入维权范围,现对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进行解读,望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并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

问:什么是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根据《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一条,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是指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信用保险的信用风险主体为履约义务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履约义务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

问: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与贷款的关系?

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该产品的借款人为投保人,出借人为被保险人,其功能是以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产品,而非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即借款人如符合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直接获得贷款,无需购买保证保险相关产品;如不符合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通过购买保证保险增信,以提高贷款成功率。

问: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后理赔后,债务是否消失?

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后,投保人(借款人)除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外,还应按照保险合同缴纳保险费。若投保人未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便触发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出借人)履行赔付责任后,投保人的债权人将由被保人转为保险公司,而投保人自身债务不因保险公司的赔付而灭失,保险公司依法获得债权后,可向投保人开展相关债务追偿工作。

投保人发生债务违约后,其信贷违约记录将被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未来个人的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较大限制性影响,请投保人珍惜个人信用记录。

问:投保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警惕隐瞒风险,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金融产品。应从正规机构、规范渠道,根据自身需求和消费能力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必须先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费缴纳、保险金赔偿或给付、争议处理方式等重要事项。

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选择合理合法途径维权。提高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意识,谨慎对待签字、授权、付费等重要环节,线上投保的,切勿随意输入个人信息,盲目点击确认或转交他人代办。线下签字确认或线上确认署名后,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注意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所签署或授权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对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常投诉渠道反映,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更不要轻信“退保理财”等说辞。

警惕“债事服务”等名义的诈骗侵害,正确看待、依法解决债务问题。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二次侵害。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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