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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公布实施“惠台68条措施” 强化“同等待遇”

   来源:中新网   日期:2018-11-22 18:25:00
导读:中新网扬州11月22日电 (记者 崔佳明)11月22日,扬州市政府召开《关于深化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惠台68条措施”)新闻发布会。扬州市委副秘书长张贵强、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小辉等出席发布会,会议由扬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广春主持。
江苏扬州公布实施“惠台68条措施”强化“同等待遇”

图为11月22日,扬州公布实施“惠台68条措施”,强化“同等待遇”。 崔佳明 摄

中新网扬州11月22日电 (记者 崔佳明)11月22日,扬州市政府召开《关于深化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惠台68条措施”)新闻发布会。扬州市委副秘书长张贵强、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小辉等出席发布会,会议由扬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广春主持。

扬州出台的“惠台68条措施”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措施”)、江苏省《关于深化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简称“76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扬州市实际,进一步提升、细化对在扬州的台资企业及台商台胞的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

扬州市是台商在大陆投资、生活的重要集聚地之一。截至今年10月份,扬州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538个,实际利用台资44.87亿美元,台企台商台胞已经成为扬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扬州市台办主任平志明说,“扬州出台的‘惠台68条措施’与国台办‘31条措施’、江苏省‘76条意见’是一脉相承,拓展细化,集成创新。”

翻阅扬州出台的“惠台68条措施”,其中,在促进台商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扬州提出“三个鼓励”即:鼓励台资企业参与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文化创意园区、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等各类载体及机构的建设或运营,符合相关条件给予同等政策支持;鼓励台资企业开展该市重点产业链协作攻关配套,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享受奖励待遇;支持台资企业申领“技术改造券”,以及创新券、小微企业服务券等小微两创政策专项;鼓励台资企业参与颐养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等建设及运营,同等享受市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待遇等。

对促进扬州台湾两地社会文化交流与合作方面,扬州“惠台68条措施”提出为台胞来扬州开展民间交流、文化交流合作提供更广阔空间。支持扬州台湾两地文化创意产业机构在交流互访、人才培养、展览展示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同时,扬州明确提出继续办好“扬州台湾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促进扬州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与台湾创意设计深度融合,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质量。

“台湾年轻人到大陆来发展已经是个大趋势,到扬州来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的台湾年轻人逐年增多,目前已有300多位台湾青年在扬州学习、就业和创业。”平志明说,扬州在“惠台68条措施”中,已经提出鼓励和支持台湾大学生来扬州实习实训,实习实训期间给予一定的实习补贴;台湾大学生来扬州就业创业同等享受社保补贴、租房补贴、创业补贴等。

“扬州从促进台资企业发展、加强人才交流合作、促进社会文化交流与合作,以及为台胞在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良好条件等4个方面提出68条落实措施,就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扬州与台湾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台湾同胞在扬州学习、实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扬州居民同等待遇。”平志明说。(完)

(责任编辑: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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